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关于设立家庭医生分会的决定169
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5】70号)和《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》(国医改办发【2016】1号)文件要求,大力发展家庭医生队伍,建立完善的家庭医生制度,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;是落实基层首诊,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的基础;是体现党的正确领导,推进健康中国建设,提升居民就医获得感的重要方面。 结合北京市积极推进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,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审时度势,紧跟发展步伐,听取广大会员单位的呼声,拟成立家庭医生分会。旨在从行业的角度积极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开展工作,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,提高家庭医生队伍的执业能力和综合素质,规范家庭医生管理工作,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,为居民提供全方位、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,以期推进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。 经过近4个月全市16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推荐与专家委员会甄选,家庭医生分会拟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5名,委员26名(拟定委员推荐名单见附件)。 希望分会成员认真履职,竭诚为政府、社会、会员服务,在今后工作中,积极配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,加强全市家庭医生品牌建设,推出创新发展的新理念、新模式、新技术、新方法。让我们一同为首都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增砖添瓦! 附件: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家庭医生分会委员推荐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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